可持续发展

2020/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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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(四期)环保信息公示

        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令第682号)(2017年10月1日实施)及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中相关要求,项目建设完工、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,开展自主验收前,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,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,为此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(四期)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        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(四期)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南,港西六路以东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。本项目分四期建设,一期包括两条生产线,二期包括一条生产线,三期包括1条生产线,四期包括一条生产线。其中年产15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(一期)已全部建成投产,生产能力为年产聚丙烯酰胺6万吨/年,并于2016年03月02日取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验收批复(东环港分验[201617001号);年产15万吨聚内烯酰胶项目(二期)已全部建成投产,生产能力为年产聚丙烯酰胺3万吨/年,并于2018年12月29日取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验收批复(东港环验[2018]7011号)。年产15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(三期)生产能力为年产聚丙烯酰胺3万吨/年,于2019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。年产15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(四期)刚刚全部建成投产,生产能力为年产聚丙烯酰胺3万吨/年。
        2012年06月委托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编制《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于2012年07月17日以东环港分建审[2012]7012号予以批复,四期项目于2019年06月开工,2020年01月建成并投产,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、事故水池、隔声、减震降噪设施。
      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-2020年02月20日。
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